113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
OVERVIEW
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
採申請人在申請期限內填寫申請書,並檢附相關文件,向最近 1 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提出申請。
PHASE 01
補助申請說明
01
申請方式
申請人須於期限內填寫申請書並檢附資料,向最近入住機構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請。
02
補助金額
- 長照等級4級以上或身障中度以上:12萬元
- 未達等級4但住滿180天:6萬元
- 未滿180天:依月份比例計算
03
應備文件
- 申請書、身分證、契約書影本
- 繳費證明、存摺影本
- 失能證明(身障或長照等級)
04
入住天數
- 計算期間:113/1/1~12/31
- 算進不算出
- 須滿180天以上
05
申請期限
- 第一階段:7/1~12/31
- 第二階段:隔年1/1~3/1
07
注意事項
- 不得重複領取其他補助
- 以最新評估等級為準
- 未滿180天按月補助
